来源:搜集整理 ? 日期:2020-06-04 ? 点击数:
得先分辨清楚什么是职务作品。什么算是职务作品,法条中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但运用到实际界定的并不清楚,由于劳动形式多元化,职工与单位的关系也复杂化,那么界定了什么是职务作品,我们才好判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单位如果是为了临时完成某个作品,而临时缔结合作关系的非劳动关系的人员,也就是有合作合同,但没有劳动合同,算是委托作品,作者收取报酬为单位创作作品,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那么著作权默认归单位所有,也就是委托人拥有著作权,如果合同另行规定了著作权的归属,那按照合同来办。
如果单位与创作人是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创作人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是单位的职工,那创作人因为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单位所有,创作人拥有署名权。如果创作人的作品不是工作任务里的,那著作权归创作人个人所有。比如一个记者,工作任务就是新闻报道,那此类作品不管是发表在本身就业的媒体,还是其他媒体,不管是工作任务范围之内,还是超额完成的任务,都应该算作职务作品。但该记者#了一篇散文,跟工作任务无关的作品,也不是单位工作要求范围里的,那著作权归记者个人所有。
第一、由单位意志下创作出来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不管这个作品是谁实际创作的,作者都是单位,著作权归单位。
第二、职工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但没有用到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出的作品著作权归职工这个实际作者所有,但单位拥有优先使用权。且2年内,没有单位同意,作者不能利用作品私自获取利益。
第三、职工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单位可以给作者奖励。
第四、职工本职工作中没有创作任务,单位额外临时派给创作工作,双方需要在劳动合同外单独约定著作权和利益归属。这里涉及工作要求范围的判断。
现在一些中小企业对著作权法不熟悉,或者干脆模糊规避著作权法,想当然认为给员工支付了工作,员工创作的所有作品的著作权都归单位所属,不管是不是员工工作范围内,也不给员工额外的报酬,非常霸道无理,引发了众多著作权纠纷。所以作为著作权人的个人和单位,应当多了解一些关于著作权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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